来源:浙江文物网 作者:朱胜 2016-07-08
7月4日,丽水市人民政府公布应星楼遗址、万象山南宋墓仪石刻、清真寺门楼和丽水地委机关、专员公署旧址4处不可移动文物为丽水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公布了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本次公布的4处文保单位,类别涵盖较广,分别为古遗址、石窟寺及石刻、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至此,丽水市本级共有国保单位1处,省保单位7处,市保单位25处。
下一步,丽水市文物部门将对新公布文保单位进行文物保护标志碑竖立等基础工作。(丽水市文保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