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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1-03    浏览次数:2257

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  2017-01-0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文物执法工作,落实文物执法责任,提升文物执法能力,规范文物行政处罚行为,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了参评案卷,辽宁、黑龙江、上海、安徽、江西、海南、四川、贵州、西藏、青海、新疆未有案卷报送。案卷评查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16版),经专家初评、实地复核、专家终评,最终确定“十佳案卷”10个、“优秀案卷”20个,浙江、江苏、陕西、湖南、吉林省文物局为“优秀组织单位”,现将评查结果予以公布。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开展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着力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有关执法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差距,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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