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单霁翔 2017-07-03
今天,我们怀着沉重而感恩的心情在这里为何刚先生举办追思会,思其人,念其事,感其怀。近日,何刚先生在济南高铁施工工地上,因龙门吊发生倾覆意外,不幸遇难。对于故宫博物院来说,何刚先生不仅是一名饱经沧桑、性格刚强的普通农民工人,更是一位深明大义,既有觉悟又有感情的文化遗产保护者和文物捐献者。
故宫博物院与何刚先生的渊源要追溯到30多年前的那次意外而又惊人的发现。1985年,河南省商水县村民何刚先生在老家挖地基时发现一窖藏银器。面对19件珍贵银器的出土,这位淳朴的农民拒绝了高额的经济利益,想到了国家,想到了国家文物保护收藏单位故宫博物院。同年11月,他会同村支书刘红恩赶到千里之外的北京,将珍贵出土文物19件元代银器全部捐献给故宫博物院。这才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这些精美的古代器物。1986年2月,何刚先生又将存放银器的缸一并捐献故宫博物院。
经鉴定,何刚先生捐献的这批银器被定为二级甲文物1件、二级乙文物11件、三级文物5件、一般文物2件。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元代遗存银器较少,何刚先生所捐献的珍贵文物填补了此类藏品空白,在以后的展览中被多次使用。感其心,彰其行,故宫博物院将何刚先生的名字镌刻在专门为捐献者设立的“景仁榜”之上,并给予奖金奖励。此后的数十年间,在何刚先生及其家人陷入窘境时,故宫博物院也数次伸出援手助其渡过难关。此次,故宫博物院在得知何刚先生在工地上不幸遇难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发文悼念并决定举办追思会,同时联系了商水县委宣传部了解情况。
回首往事,感慨良多。何刚先生是普通劳动者,家中经济状况捉襟见肘。但是他面对宝藏却仍然义无反顾地选择了交给国家,这样的胸怀和见识令人钦佩。其实,许多珍贵文物的第一时间发现者和保护者都是普通的民众。像何刚先生一样以保护文物为己任,不图名利的普通民众还有很多。例如2003年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杨家村王宁贤先生等5位村民在村边劳动取土时,意外发现了一处储满珍贵文物的窖藏。他们决定既不把它们分掉,也不高价卖给经常来村里的文物贩子,而是上交给国家。于是,他们之中有人保护现场,有人跑去报告文物部门,后来出土的27件西周青铜器件件有铭文,件件都是“国宝”。
如果这些普通的农民群体缺乏文物保护意识,没有采取及时的保护措施,这些文物可能会无声无息地被走私、被破坏。在当前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盗掘古墓葬、非法走私文物十分猖獗的情况下,农民兄弟重义轻利,捐献“国宝”,使珍贵文物得到保护,受到了全社会的尊重。就在这5位村民保护文物的事迹宣传以后的4年间,还是在宝鸡地区又有11批农民兄弟在生产劳动中,发现以青铜器为主的数百件文物,主动上交国家,经过宣传和举办农民保护文化遗产成果展览,进而带动陕西地区保护文物、捐献文物蔚然成风。也是在陕西农民保护文物的事迹和2004年贵州黎平县地坪乡村民保护地坪风雨桥的事迹影响下,国家设立了“中国文化遗产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中国文化遗产标志”和“中国文化遗产歌曲”,旨在动员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全民意识。
今天,我们在这里为何刚先生举办追思会,向这位为中国文物博物馆事业做出贡献的捐献者表达深切悼念。在今天的追思会上,当年的亲历者深情地回顾了何刚先生捐献文物的具体经过,赞扬了他面对生活接连不幸所表现出的刚强性格。何刚先生之子何俊清表示,父亲的捐献是他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家里再穷,也从未为当年捐献文物而后悔。著名专家谢辰生先生阐述了何刚先生捐献文物的现实意义,故宫博物院专家学者对这批文物的重要价值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国家文物局顾玉才副局长充分肯定了何刚先生的文物保护意识,对民间人士保护和捐赠文物的行为进行鼓励,同时表示会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为文物捐赠创造更好的条件,以期有越来越多的珍贵文物能够进入博物馆,并在博物馆中得到妥善的保存与利用。
何刚先生的事迹是我国农民群体参与文物保护的代表之一,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这些高尚的行为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重。何刚先生的高尚行为无疑也显示出普通民众保护传统文化的认识高度和文化自觉。因此,今天我们不仅是哀悼他的不幸遇难,也不仅是感恩他为故宫博物院做出的贡献,更多的是希望将他这种身在困境中还能恪守原则、淡泊名利的精神宣扬出去,用他保护文物的赤子之心去感染更多的人,进而影响和带动更多的民众来关注、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使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惠及广大民众。
特别令人欣慰的是,何刚先生的儿子何俊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父亲说过,人要活得有志气!如果现在再挖出来东西,我们仍然会像父亲那样交给国家。”何刚先生的一位亲属则说:“他从小都教育我们心里要有国家和政府。那会儿不理解,现在越发体会到他作为一个普通农民的伟大。”
事实证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不仅需要我国各级政府、文物部门以及专业人员承担起使命责任,更需要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因为,民众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使用者和守护者,是文化遗产的真正主人!只有每一位普通民众均能倾心地保护身边的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才能最安全和最有尊严。这就是何刚先生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的道理。
何刚先生捐文物的事迹获得广泛赞扬,但是也有声音质疑:从法律上界定,何刚应算“上交”文物,故宫博物院何来“捐赠”一说?针对这一问题,我认为中国现有法律对于主动上交文物者应享有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尚缺乏明确标准,这样很难调动广大民众的积极性。而另一方面,我国盗掘、贩卖文物现象屡有发生,保护形势严峻。故宫博物院给予何刚“捐赠者”的身份,是对守法者的一种更大鼓励和认同,有弘扬正气和带动示范作用,其实也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期望有更多社会公众能够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国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与各级政府和文物部门一道,共同担负起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神圣责任。(本文为作者6月22日在故宫博物院举办的“何刚先生追思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