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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建设性破坏 形成全民保护共识——专家献策大运河的保护与发展
发表时间:2014-08-21    浏览次数:1773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邱明瑜  2014-08-21

     2006年,中国大运河申遗序幕开启,历时近8年,今年,终于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被纳入名录的27条河段、58个遗产点、1011公里河道,昭示 着大运河申遗征程的圆满结束。但这并非大运河保护的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申遗成功后,这条古老河道将面临什么样的挑战和机遇?又该如何实现大运河世界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谨防开发性破坏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刘曙光认为,大运河保护与发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申遗成功后,原先在大运河沿线城市进行的一些整治措施可能会松懈下来,使得乱扔垃圾等现象复出,本已薄弱的基础设施建设再添“新伤”;二是大运河项目规模庞大,涉及地区、人员、学科和部门众多,尤其是各地区在经济实力、政府支持、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差异较大,使得大运河的整体管理面临很大挑战。

     保护反弹的现象要警惕,申遗后重经济效益而轻历史文化的观念使一些地区对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反而比申遗前更严重的现象亦不容忽视。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认为,当下对文化遗产的利用更多地倾向于旅游开发或发展文化产业,但旅游开发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大拆大建的现象;而文化产业概念目前比较混乱, “打着好旗号却办坏事”的现象屡见不鲜。

     “认识不够统一、论证不够周密、规划不够科学、法规不够完善、机制不够完善、措施不够落实,以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和宣传不够到位等问题无疑将对大运河的保护与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在中央编译局原局长韦建桦看来,大运河遗产保护的隐患与疏漏不少。

     充分认识 形成共识

     充分、清醒、正确的认识犹如指路标,可以指引大运河的保护与发展走向正确的方向。但是当前由于对大运河的基础研究工作不足,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保护理念仍停留在较浅的层面,政府官员以及社会公众对大运河的认识不到位、保护意识薄弱等,使这条保护与发展之路仍旧走得磕磕绊绊。要保护和发展好大运河,关 键要充分认识大运河,加强社会各界对大运河保护与发展的意识。

     如何认识大运河?中国文联主席孙家正提出,要运用自然与人文相交叉的视角真正认识大运河的价值,其价值在于通过自然与人文的完美结合,塑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大运河的生态文化生生不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生态环境破坏日益严重的当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大运河是人类历史上无与伦比的大水系,体现了中国历史的重大进程和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也是当今时代一个国家和民族对遗产保护的伟大实践。”国际古 迹遗址理事会副主席郭旃高度肯定了大运河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原党组书记郭涛以“中国古代水利文明的载体,具有突出的水利科技成就” 肯定了大运河作为古代重大的战略性水利工程的科技价值。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安家瑶认为,对大运河的保护与发展有其社会价值和学术价值,她欣喜于整治后一些大运河河段呈现出良好的面貌,强化了运河两岸的老百姓对家乡和运河的热爱,同时对于一些遗址的重新考察也有利于考古的重大发现。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 副院长李迪华则认为,大运河是民族身份证和世界身份证,应大力发挥其在开展国民教育、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等方面的作用。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朱炳仁认为:“发展是高级的保护,要在保护的同时兼顾可持续发展。”这样的理念得到许多专家学者的赞同。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进一步提 出,大运河的保护目的不是单一的,既要给予文化遗产应有的尊严,也要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还要将保护成果惠及民众。他还认为,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是广泛的,文化景观与自然景观、固态的物质文化遗产和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古代的和近现代的、物与人等都在必须保护的范畴内,不能顾此失彼。

     而要实现对大运河的正确认识离不开以战略的眼光、创新的理念、务实的精神对大运河可持续发展进行深入的研究。韦建桦提出,应启动大运河保护的系统研究工程,对大运河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研究,以便为大运河的发展提供理论和政策支持。

     此外,形成全民保护的共识和自觉保护的意识也是不可或缺的,让社会具有保护大运河的自觉性,反过来也能增加监督的力度。“形成社会的共识就能创造奇迹。”单霁翔说。

     科学规划 加强监测 妥善管理

     要巩固大运河申遗成果,切实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义务,提升保护管理级别,避免大运河保护管理出现问题,实现对社会的承诺,制定科学的规划、加强监测工作、妥善进行管理是可行之路。

     中国水利学会常务副理事长顾浩认为,科学的规划是指引方向的明灯:“要加强研究,提高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的科学性;要尽快达成共识,拿出总的指导意见。”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所所长谭徐明则进一步提出在整体统筹的规划下,各地可细化出地方的规划,从小处入手,但要注意与总规划、与其他地区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和配合。

     “把监测作为重要的抓手。”刘曙光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大运河世界遗产监测平台体系和监测巡视制度,使监测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一方面要强化协同的监测机制,加强数据管理,另一方面要探索、利用好信息化的优势,实现监测数据向社会公示和不同部门共享,使监测结果能真正有利于大运河的保护和管理。

     健全完善大运河保护和管理机制也是诸多专家学者的共识。韦建桦建议,国家文物局与运河沿线城市、文物部门与水利等其他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的联合机制,建立紧密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与协调。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舒乙则强调要尽快制定出台专门的保护管理条例和法规,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 与水利、航运、城乡建设等的关系,依法落实大运河的保护与管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代表处文化项目专员杜晓帆看到了大运河沿线城市和不同河段的差异性: “不能完全按照一个模式来执行,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段、分类管理。”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副局长靳怀堾则认为,应处理好大运河保护与管理利用关系即统筹兼顾原则、最小扰动原则、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原则、改善环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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