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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入第二阶段
发表时间:2014-09-17    浏览次数:1716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陶玮  2014-09-17

    ]海盐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入第二阶段。昨天,记者在海盐县博物馆看到,根据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工作人员正在仔细登录《清光绪十一年六月韩庆福卖田绝契书》《清光绪七年八月王承煃卖屋基绝契书》等馆藏地契类文物的信息,包括藏品名称、年代、类别、质地、数量等内容。

  可移动文物主要是指可以收藏的文物,即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包括国家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县博物馆工作人员江龙昌介绍,本次采集工作采用古籍普查所用拍摄台进行拍摄,分摄影、测量和记录三部分。县博物馆严格执行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信息采集培训的操作要求,对每一件文物进行编号核对、尺寸测量、数据记录。照片处理严格执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手册中影像采集标准,做到字 字清晰、格式合理,确保文物影像采集工作井然有序、高质高效。

  本次普查的范围为海盐县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统计国有可移动文物数量、类型、分布和收藏保管等基本信息。普查不改变文物权属现状。在调查的基础上将编制普查报 告,建立普查档案和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名录,以利于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

  本次普查的可移动文物包括1949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和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由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1949年后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范围书画家的作品。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前期,海盐县完成对501家国有单位的文物调查统计工作,调查发现全县共有9家单位收藏有9597件(套)可移动文物,在今年2月的回访复查时,新增 1家收藏有可移动文物的国有单位。据悉,海盐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一阶段文物认定工作完成后,随即按照浙江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数据登录软件操作培训后启动普查第二阶段工作暨文物信息数据登录工作,待第二阶段工作完成后将接受上级验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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