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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新调整公布一批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保护级别
发表时间:2015-07-17    浏览次数:1688

来源:嘉兴日报  2015-07-17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规范管理现有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积极提升文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近日,海盐县新调整公布一批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保护级别。

  据介绍,百步镇桃北村的来龙桥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经县政府核定,调整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重建圆通桥等26处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点确定为第四批文物保护点,白杨桥等34处有一定文物价值的文化资源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目前,全县登记并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共282处,其中国保单位1处、省保单位4处、县保单位50处、县级文保点82处。

  近年来,海盐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基本建立县、镇、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形成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相存并济的管理模式,合理安排文物维修专项资金,有力推动文物建筑日常维护保养和突发险情抢修处理工作开展。

  针对不可移动文物大幅增量现状,海盐县注重文物安全巡查制度的建立和运行,逐年加强文物安全巡查力度,对文物保存状况及基层文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不定期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适时调整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保护级别,为传承保护好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打下扎实基础。
记者 陶 玮 通讯员 朱育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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