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天商报 2015-11-04
昨天,在上虞区看守所,余姚籍男子胡某峰和方某高肠子都悔青了。他们俩很纳闷:盗挖古墓葬,什么“宝贝”也没有挖到,为何还要被刑拘?上虞区公安局梁 湖派出所民警王桢解释,不要认为没盗到“宝贝”,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只要有盗窃古墓葬的情节,不管有没有挖到“宝贝”,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10月25日上午9点多,上虞区梁湖镇潘家陡村罗岭自然村的潘先生上山时,意外发现有3个神秘男子在盗挖古墓葬。他立即拨通了上虞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报警电话。
很快,梁湖派出所民警就出现在了现场。“其中两人正在挥铲盗挖,而一人在望风。”王桢告诉记者,看到民警,盗挖男子扔掉铁铲就跑。
最终,两人被民警抓获。经审讯,他们是现年48岁的胡某峰和47岁的方某高,逃跑的男子叫胡某尧,都是余姚人,而且都有亲戚关系。
据胡某峰交代,他是个“新手”。10月中旬,他在上虞区梁湖镇的这座山上放兔夹,意外发现不远处的竹林里有一座古墓,回去后就把情况跟堂兄胡某尧和小舅子方某高说了,大家觉得,这古墓葬里说不定有“宝贝”。
10月24日下午,胡某峰等3人来到古墓葬附近四处踩点,并带了几块墓砖回去。经推敲,这是一座清代或更早时期的古墓葬。第2天一大早,胡某峰等带着工具,驱车来到上虞,不曾想到“惊动”了村民,引来了民警。民警现场发现,盗贼已经挖出了许多青砖,几乎得手。
在派出所,胡某峰等直喊冤,一方面觉得自己是第一次,另一方面什么也没有挖到。不过民警发现了诸多破绽,特别是在胡某峰等驾驶的汽车里,民警发现了一把可以伸缩的“探铲”。王桢告诉记者,这把用铁棒制作的“探铲”,是盗墓的专业探测器。发现古墓葬后,用“探铲”一直往下钻,根据“探铲”上砖粉的颜色可 以识别古墓葬的年代。三人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事。
此后,上虞区公安局梁湖镇派出所邀请文物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鉴定,发现这处古墓葬系汉至六朝的古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科考价值。
目前,因涉嫌盗挖古墓葬罪,胡某峰和方某高被刑拘,胡某尧正在追捕中。记者 范文忠 通讯员 阮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