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文物网 作者:汪真宜 2015-12-03
11月26日,海宁市公布会源庵等5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海宁市重新调整了会源庵等6处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并 新划定许国璋故居等52处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前阶段,海宁市文体局会同市住建局对58处文保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认真研究,拟定了此批文 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经相关镇(街道)复核确认,报市政府批准。
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一项重要的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对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文物保护单位;在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不得损害、改建、拆除文物建筑及其附属建筑,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 位的历史风貌。(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