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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优秀记录档案公布,嘉兴市本级二处入选
发表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2679

2019年12月31日,浙江省文物局公布2019年度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记录档案名单,其中嘉兴市本级入选2处,分别是《嘉兴子城》和《雀幕桥遗址》。

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又称“四有档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一项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包含文字记录、调查资料、工程方案、工程资料、行政文件、法律文书、研究资料以及图纸、照片、拓片等,为文物的科学管理、妥善保护、学术研究和合理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优秀的“四有档案”反映出编制人员的严谨工作态度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为加强“四有档案”的编制工作,浙江省文物局定期会组织开展优秀记录档案的评选工作。

2019年度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记录档案评选工作,经专家推荐、投票,从符合条件、报名参加评选的50余份记录档案中评选出20份优秀记录档案,嘉兴市文物保护所编制的嘉兴子城(2019年公布为国保后更名为嘉兴子城遗址)和雀幕桥遗址两份档案入选。两处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如下。


嘉兴子城遗址

嘉兴子城遗址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府前街,为唐至清的州府衙署遗址。

嘉兴子城遗址平面呈方形,周长约1.1千米,占地面积约7.5万平方米,文物构成分为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地上现存清末重建的城楼和民国时期日伪政权建造的绥靖司令部营房四幢;地下已发掘出五代时期城墙基址,及五代至清的甬道、仪门、戒石坊、大堂、二堂等中轴线建筑基址。其余未发掘区域均探明有各历史时期不同类型的建筑基址。

嘉兴子城遗址遗存丰富,是国内古今重叠型城市中罕见的格局保存完整的的子城遗址,对研究唐宋以来州府衙署制度及其格局演变具有重要学术价值。1981年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被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7年,嘉兴子城遗址与第五批省级文保单位嘉兴子城被合并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被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雀幕桥遗址

雀幕桥遗址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湘都社区雀墓桥东堍,系新石器时代崧泽文化至春秋战国时期的聚落遗址。距今约6000—2230年,面积约112500平方米。

1972年8月,当地人挖土填坡时发现该遗址,浙江省文管会和嘉兴县博物馆对其进行了调查和清理,出土良渚文化时期的黑陶鬶、黑陶贯耳罐和黑陶带流宽把杯等,在底部发现了五根井字相交的圆木。1980年、1983年、1995年、2000年又分别对该遗址进行过调查、发掘,发现文化层分为上、中、下三层,出土有鼎、豆、盘、盆、罐等陶器及石斧、玉坠、玉珠等。

该遗址保存较好,时间跨度大,出土器物数量较多,类型丰富,具有很高的历史和科学价值。1981年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7年被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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