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1 来源:浙江文物网 作者:徐超
为切实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工作水平,3月31日,海宁市公布了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点。
此次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点名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经过论证选定的,共包括湖塘朱文公祠、花甲桥、麻郎桥等15处。
下一步海宁市文物管理部门将科学规划,认真做好文物保护点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