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旗大队大礼堂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三星村24组,据周围村民介绍及其形制推断为20世纪60年代建,坐北朝南,建筑占地面积318.17平方米,面阔22.12米,进深14.38米,屋顶为5个人字形梁架构成,每个梁架间隔3.5米,层高为6.9米。礼堂内墙壁用红漆写有标语,西面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东面为“全党动员,大办农业,为普及大寨县而奋斗”。舞台的两侧也有标语,左侧为“认真看书学习 弄通马克思主义”;右侧为“愚公移山 改造中国”。因其具有典型的文革时代烙印,展现了文革时期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一面,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2009年公布为嘉兴市文物保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