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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五大工程 推动革命文物工作走在前列
发表时间:2021-04-15    浏览次数:1414

发布时间:2021-04-14 来源:国家文物局官网 作者:浙江省文物局

3月30日全国革命文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后,浙江省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革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4月6日上午,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革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今后一个时期的革命文物工作。4月7日,浙江省文物局召开全省文物局长培训会,就进一步抓好革命文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省将着力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五大工程,全力守护浙江红色根脉,积极打造浙江“红色地标”,有效激活革命文物培根铸魂、凝心聚力、助力党史学习教育、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赋能人民美好生活等方面的时代价值,努力推动浙江革命文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着力实施革命文物专项调查工程。紧紧围绕“一条主线”“两个见证”(“一条主线”就是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历程为主线,“两个见证”就是见证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伟大斗争、见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救国兴国强国的伟大贡献)的要求,用1-2年时间,对见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和新时代重大改革、重大建设、重大事件、重大成就的革命文物开展专项调查,进一步摸清摸准革命文物的资源底数和保存状况,认真做好革命文物的认定、建档、定级等工作。在专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公布第二批全省革命文物名录,建设全省革命文物资源大数据库。

二是着力实施革命文物抢救保护工程。坚持抢救第一、修旧如旧、应保尽保、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濒危革命文物的修缮修复。统筹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本体与周边保护、单点与集群保护,深入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计划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努力改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保存状况和保存环境,最大限度地保存革命文物的真实历史风貌。切实加强擅自拆毁、损害、破坏、涂污、偷盗革命文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惩治力度。鼓励全省各级文物收藏单位积极开展革命文物和革命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的调查征集捐赠工作,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百年党史文物、文献、档案、史料。按照“公布一批、提升一批、征集一批”的思路,遴选出一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提升一批已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级别,构建涵盖全国重点、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的革命类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体系。

三是着力实施革命文物管理研究工程。进一步完善革命文物管理制度,按照突出重点、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切实加强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推动各类革命文物纳入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推动革命旧址、革命类博物馆(纪念馆)纳入省域空间治理一张图,有效提升革命文物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组织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文博机构积极开展革命文物史实研究、价值挖掘和内涵阐释,深入开展浙江革命精神谱系与重要革命旧址、革命文物价值阐释的耦合性研究。

四是着力实施革命文物传播弘扬工程。深入挖掘代表浙江革命精神的重要价值和老一辈革命家、新时代模范人物的感人故事,结合“建党100周年”重大主题和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策划“进百馆看百展”等红色主题系列活动和“浙里小康——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特展”等精品展览,运用直观的文物、生动的例证、英雄的故事把红船精神、浙江精神、浙西南革命精神、大陈岛垦荒精神、抗疫精神讲好、讲透、讲精彩。打造革命文物融媒体传播平台,加强革命文物数字化、网络化展示,对革命文物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的展示传播,增强代入感、沉浸感、愉悦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教材活动,把陈望道“真理的味道有点甜”、张人亚“深藏于衣冠冢里的《共产党宣言》”等典型性浙江革命故事弘扬好、传播好。

五是着力实施革命文物活化运用工程。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新路径,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民生改善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培育和发展红色旅游新业态,发挥红色旅游综合效应,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托革命旧址开辟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发展民宿经济,提升城乡文化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鼓励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加强馆藏革命文物数字化展示利用和特色藏品图像授权交易,开展以革命文物、革命人物、革命事迹为原型的文创产品设计开发和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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