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文物报 2016-03-24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明确责任、重在保护、拓展利用、严格执法、完善保障7个方面总结了近年来文物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对新时期开展文物工作作出了部署。《指导意见》印发后,各地文物行政部门或各级政府召开会议,组织学习贯彻《指导意见》。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召开局务(扩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各直属文博单位负责人就《指导意见》进行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指导意见》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加强文物保护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全面体现了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 理念,完全符合内蒙古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是一个针对性很强、措施很实的文件。
自治区文物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文物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文件精神。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自治区计划近期召开“全区文物工作会 议”,全面部署“十三五”时期内蒙古文物保护工作任务。为此,自治区文物局要求全区各级文物部门一定要以《指导意见》为指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文物工作,以坚定的信心、坚实的举措,坚持不懈地推动国务院《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王大方 胡永斌)
3月11日,安徽省文物局组织学习贯彻《指导意见》,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何长风主持,省文物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何长风强调,《指导意见》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是国务院全面部署“十三五”文物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文物事业发展的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他要求,一要抓好学习。全省文物系统干部职工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意见》,深刻领会《意见》的基本精神;二要抓好贯彻。组织开展本省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 调研,成立专题调研组,明确分工,加强协作,拟定安徽省贯彻实施意见;三要强化职责。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意见》作为文物保护工作的有力武器,加强协调,加强执法,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四要推进工作。结合安徽实际,全面推进各项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加快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文物整体保护利用、国 家文物保护样板工程、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建设,完成全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进一步提升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拓展文物利用,为创新型“三个强省”建 设作出新贡献。 (皖 文)
3月14日,重庆市文物局召开会议,集中学习《指导意见》,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学习。会议由市文物局局长幸军主持,逐条逐项学习了《指导意见》的全部内容,并对照2005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比较。各处还分别就《指导意见》涉及本处职责范围的内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初步的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一要继续学习。各处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认真消化、吸收文件精神,并以此指导本职工作;二要对照梳理。各处结合本处职责,对《指导意见》涉及内容及项目进行梳理、分解,并就《指导意见》中相关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分头落实;三要积极贯彻。突出问题导向,找准工作短板,及时起草重庆市贯彻 落实《指导意见》的相关文件。参照《指导意见》,对《重庆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筹备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并将其作为上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题研究会议形式及内容,并及时搭建专门班子,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黄秒斌)
3月15日,青岛市政府在黄岛区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海涛主持,副市长栾新出席并讲话。黄岛区、崂山区、胶州市、即墨市等区市负责同志,发改委、财政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国土局、文广新局、旅游局、文物局分管领导,区市文新局局长等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指导意见》的精神。会议强调指出,这是首次由国务院印发的加强文物工作相关的指导意见,突出了国家对文物工作的重视。会议要求各区、市要积极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明确本次会议的精神,认真履行文物保护的职责,进一步将文物工作做好。同时,要细致领会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文物保护 的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支持和引导文博创意产业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探讨合作模式,发挥科技创新,加强文博紧缺人才的培养,形成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新格局。
目前,青岛市已着手印发《青岛市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冯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