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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督办 立案查处 贵州一处国保单位恢复原貌
发表时间:2016-04-10    浏览次数:2088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徐秀丽  2016-04-09

   日前,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龙洞古建筑群中的祝圣桥桥面上新修大象、缅人等4尊雕像案,经过国家文物局督办,黔东南州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对此案进行了立案查处,祝圣桥原貌得以恢复,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今年1月6日《中国文物报》以《在“国保”内不能随意进行其他建设工程》为题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龙洞古建筑群 中的祝圣桥桥面上新修大象、缅人等4尊雕像的违法情况进行了报道。国家文物局立即责成贵州省文物局对违法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黔东南州文化综合执法支 队对案件进行了立案。经现场勘查,谈话笔录等取证,证实镇远县舞阳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明知青龙洞古建筑群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却未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于2013年底至2014年5月擅自在青龙洞古建筑群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祝圣桥桥面新修雕像违法施工,对青龙洞 古建筑群的历史风貌造成一定程度破坏。依法黔东南州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执法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撤除在青龙洞古建筑群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祝圣桥桥面新修雕像,恢复原貌;并罚款五万元人民币。

  贵州省文物局表示,将对此案处理结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对黔东南州文物局和黔东南州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对此案的严肃依法处理予以通报,进一步要求各地加强文物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加大省内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对文物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不断加强文物执法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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