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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
发表时间:2022-01-07    浏览次数:1282

发布时间:2022-01-04 来源:浙江省文物局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文物局、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以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办法》指导下,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划定,对于保护文物安全,控制和引导周边建设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办法》共计10条,主要规定了省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调整的原则、标准、程序,征求意见、管理规定以及调整范围等内容,还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说明和界桩进行规定。

《办法》于2022年1月15日正式实施。

此外,省文物局、省自然资源厅还印发了《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导则》作为《办法》的技术性规范,指导具体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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